。”
哈罗德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英国陆军传统的红色斜纹布陆军服外套,淡淡的说道:“下士,请记住我们驻守教堂的目的,我们不是一定要和那些叛军开战,当然除非他们主动进攻教堂,我们只需要守好教堂和后面的教会学校就行了。况且麦都斯神父他们已经前去和叛军交涉,警告他们不能进入教堂区域。”
巴里特面色从容起来,但还是有些放心不下:“长官,我们需不需要做些准备?”
此刻唱经楼上落地式自鸣钟响起了悠扬的钟声,已经十二点了,哈罗德中尉手杵着腰间镶嵌着宝石的佩剑缓缓说道:“已经十二点了,去告诉法国人、美国人和锡克人,礼拜结束,该吃饭了。”
巴里特愣住了,哈罗德回头微微一笑说道:“放心吧下士,我们红衫军的威名会让那些土著叛逆者畏惧的。”说完转身出去享受他的午餐去了。
巴里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回到钟楼上,李斯特还在那里观望着。听完巴里特的讲述后,李斯特异常恼怒:“这个该死的凯尔特人后裔,让他加入红衫军是文翰勋爵最大的败笔,一个走私贩的儿子他能做什么?让一个见习中尉来带领这支小队完全就是谋杀!他应该待在香港做他的地方守备任务,而不是到这里来送我们去死!”
滑膛枪发明之后,笨重的铠甲完全失去了作用,欧洲陆军以崭新的轻装型态出现,但却不忘古代武士的华丽装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属英军,以红色作为军服的主要颜色。18世纪时候英.队以红色军装,三角帽,带刺刀的燧石滑膛枪为主要特色,作战时由步兵成线列方阵在火炮掩护下,在令人振奋的军乐声中《thebritishg人a第ers》英国掷弹兵进行曲缓步前进,在世界各地为英帝国利益奋勇征战,举世闻名。这时期的英军也因其代表性的红色军装而被称为“redcoatarmy”红衫军。
英军的军服一直以红色为主,里面是白色的衬衣,外面是红色的燕尾服式样的外套,配上白色的绶带和圆顶帽,脚上是铮亮的高筒皮靴,那抹红色一直是英军的骄傲。
巴里特有些不解的说道:“李斯特,或许中尉的话有道理,那些叛军不会进攻我们的。”
李斯特冷冷的回头说道:“年青人,你参加过十年前的阿富汗战争吗?我十八岁那年第一次在那里见识过什么叫反抗者的屠刀!那年喀布尔爆发起义,我们喀布尔的驻军和家属一共一万六千余人最后只跑回来一个军医。随后我参加了反攻战役,虽然我们夺回了喀布尔,在那里进行了疯狂的报复,但之后我们每天都在损失人手,你能相信那些土著的反叛者拿的是什么武器吗?你不知道吗?前几天我们抓获的那些城内反叛者都被黄皮猴子杀了,城外的这些叛军就是来为他们报仇的!等着被他们冲进来,把我们一个个撕个粉碎吧!”
巴里特听着李斯特那阴冷的话语,忍不住打了个冷噤,他嗫嚅的说道:“中士,或许你太过担忧了,那些叛军要对付的应该是那些拖着辫子的清国人,而不是我们,他们没有理由进攻教堂吧。”
李斯特冷笑着说道:“这个教堂位于上海城南面,叛军要进攻上海,我们就好像卡在他们脖子上的一根鱼刺,假如你是叛军首领,你会乐意让一个有武装人员的教堂成为有可能威胁到自己侧后的据点吗?我知道我就是一个不讨上司喜欢的疯子,所以十年了我还只是个中士。但尽管这样,我还是要说,这次我们遇到的可能是比阿富汗人还要凶狠的人,但愿我的判断是错的。”
巴里特说不出话来,晃眼间只见五匹战马从叛军的队伍里脱离出来,径直往教堂而来,巴里特马上立直身体,手搭凉棚张望着说道:“中士,好像叛军有人朝这边过来了。”
李斯特马上拉开单筒望远镜望去,口中喃喃说道:“五个人,只有佩刀,没有别的武器,看样子他们是来交涉的,该死的,他们不知道派人过来交涉要打白旗么?”跟着他回头对巴里特大声说道:“下士,你快点下去通知中尉,这五个人应该是来交涉的,让那些法国人、美国人、锡克人安分点,别弄出什么事端来,这可能是我们避免战斗的一个机会,别让这个机会被其他人的愚蠢葬送了,我可不想死在这个连修女都没有的教堂里!”
巴里特马上跑下钟楼去通知哈罗德中尉,李斯特继续看着那五个人,渐渐的五个人的容貌都出现在他的望远镜里,当先一人是一个面貌凶恶,长着浓密大胡子的一个大汉,李斯特甚至看清了他脸上那道狰狞的伤疤。(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