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夜晚,安格斯山脉的通天火焰,是如此的明亮璀璨。老人呆泄起来。悬着烟斗一动不动着,仿佛入定的剑士一般。
“老伴,我们有救了。安格斯山贼被剿灭了!”突然老人动了,仿佛年轻了几十岁一般,一把把正在喂家畜的大娘抱了起来。欢呼的叫道!
“该死!老头子快把我放下来,让人家看到多不好。”大娘如同黄花大闺女一般,干燥布满皱纹脸上爬上了红晕。
“都老夫老妻了,让他们看!哎哟!闪着腰了。”老汉并没有放下大娘,而是乐呵呵旋转起来。突然大爷脸色凝重起来,叫道。
“都半截进棺材的人了,还学着年轻人疯。你没事吧?”大娘虽嘴上责怪,但关切紧张的表情掩盖了怪罪。
“当然没事!想当年我可是,一拳打倒两个,一脚踢倒三个,胳肢窝夹住四个的高手。不行,你去挖地瓜回来。今天要庆贺一下。我要快点告诉二狗和狗蛋两个老不羞!”老人比了比下干瘦身子,一副回忆往昔峥嵘岁月一般。突然想起村角村头的两个从小玩伴,飞快往外跑去。
而此时在安格斯山脉方圆一百里之内,正上演着一幕幕惊动人心,催人泪下,喜极而泣的场面。大家径相直走,乡里乡亲传递着这令人愉悦的消息。
没有红灯笼,拿包捆着红布挂着。没有吟游诗人,大家各自唱着跑调的歌,依然自娱自乐着。没有大鱼大肉,大家拿出家里值钱,好吃的食物。无偿捐助着彼此!洋溢的笑脸充斥着每一个人的脸上,大家看到了希望。来年的生活,会更加的美好快乐。
这里因为极度贫穷和山贼肆虐。所以没有什么吃人不吐骨头的贵族,来年的生活必定是更加的美好幸福!
做为英雄的弗利兹,本应该享受到吃百家饭,穿百家衣,睡百家床的待遇。不过弗利兹却没有去享受,当然对于正在互相庆贺的村名来说“弗利兹?做什么的?到底是谁?”这属于是个未知,且很具有探讨性的问题。
“佳妮尔我回来了。”脸上并无任何喜悦表情的弗利兹,朝正在替小鲍尔森量身制衣的佳妮尔道。
“发生什么事了?”认识弗利兹那么久,佳妮尔还是第一次见弗利兹脸上毫无表情。放下尺子,担忧的问道。
“我没事,明天我们就可以离开了,安格斯山贼全部死了。”对于安格斯山贼的灭绝,弗利兹并不打算隐瞒佳妮尔。
“这不是挺好的吗?为什么你一副愁眉苦脸的?”佳妮尔轻啐一口,眨着迷人的大眼睛问道?
“我杀了人,杀了很多山贼。”一个山脉近万的山贼,被弗利兹一人直接间接的杀光了。是人,都会后怕良心不安。而且在这之前,弗利兹还做了杀坏人,留好人的决定。只是没想到,那把火是如此的彻底,不留痕迹。
“这些作恶多端无恶不作的山贼,杀了就杀了。何必良心不安,难道你没有看到,附近尸横遍野,一片狼藉村庄。你杀了安格斯山贼,是为了死去的人报仇,为活着的人更好的活着。”心地善良的佳妮尔,其实也不懂如何去安慰弗利兹,只能把前些日子,跟随父亲商队路上所见所闻,做了些安慰的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