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马志兵副总经理其人,龚仲可以说是知根知底,对他的骨子里都太了解了。与马志兵的第一次接触,是龚仲当时从白水局调入江南局财务处,对物业公司进行审计开始。在龚仲的印象里,马志兵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特别擅长水电气工程维修业务。而且马志兵特别胆大,特别爱财,也特别聪明,与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和江南正气物业公司历届领导都走得非常近,这一点就是龚仲也不得不佩服他的本事。
其实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只要是正常的人,他们内心深处没有哪个不想成为领导身边的人。但要想成为领导身边的人,也不是那么简单容易的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中,为什么有的人行,有的人却不行?这就是一种本事,一种为人处世的本事。马志兵就有这样的本事,不管是现在的董昕主任,还是以前的朱怀忠主任、张晗瑛副主任、树大民主任等等,他都能与这些领导打成一片。
对于马志兵的这种本事,龚仲内心深处知道,除了马志兵个人的本事外,还有一种原因,那就是马志兵所处的岗位。马志兵不管在机关后勤保障中心,还是在江南正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他都是负责工程维修这一块。而不管是哪个单位,工程维修这一块工作,都是大有文章可做的。据龚仲了解到的情况,机关后勤保障历届领导,除了路遥主任外,其他领导一调入,很快就与马志兵绞在一起了。其根本原因就在此,这是一种利益结合,是一种相互利用。
而龚仲所处的岗位,是财务管理。什么是财务管理?说白了就是代表单位利益,为单位把关。把什么关?就是干部职工报账时,龚仲就要代表单位进行审核,这笔钱该不该用,用得合不合理,有没有违反制度规定等等。用钱者与管钱者永远是一个矛盾体的二个方面,虽说整体是统一的,但内部却是对立的。而马志兵却完全不同,他不但是用单位的钱,更要配合领导一起用单位的钱。
经过反复思考,龚仲感觉到这起事件,马志兵应该没有胆子一个人做,他做之前应该与董昕主任通气了,或者说是接受董昕主任的指示做的,也有可能是董昕主任与马志兵他们一起做的,只是由马志兵牵头落实。由于金额较大,相当于中心一个干部职工半年多的工资收入,龚仲不敢掉以轻心。而且还涉及财经纪律问题,在问题没有彻底搞清楚前,还是要注意方式方法与影响的。
经过这一番分析,龚仲至少可以肯定三点。一是曹婷婷知道一些内情,但不知道全部真相,她不是真正的经手人;二是马志兵是真正的经手人,知道真正的内情,但这笔钱他没有胆子一个人得;三是董昕主任知道这事,这笔钱的最后去向,董昕主任肯定清楚。至于这笔转移出来的二万多元公款,最后到底是他们几个人私分了,还是单位有特殊的支出,龚仲就不能确定了。
将这些关键点想清楚后,龚仲就开始思考怎么与董昕主任沟通了。在机关里工作,怎么让领导欣赏你,是一门非常深奥的学问。愚蠢的人,工作方式简单,不知道权衡变通,考虑更多的是制度规定,是单位的集体利益;聪明的人,懂得权衡变通,考虑更多的是领导的需要,是让领导开心满意。至于什么制度规定,单位利益,这不是他们考虑的重点,都可置于一边。
毫无疑问,董昕与龚仲是二种完全不同品性的人。每一笔支出,每一件工作,龚仲首先考虑的是单位利益,是是否符合制度规定。至于是否触犯了领导的逆鳞,是否伤害了自己个人的利益,龚仲从来都不会考虑;而董昕却完全相反,他所有的工作,都是为了满足领导的需要,都是为了让领导开心,以达到让领导欣赏自己的目的。至于什么制度规定,什么集体利益,这不是他考虑的重点。
因此,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龚仲不可避免地与董昕发生了冲突。他不时面临到一些特殊费用,如给某位领导购的泡澡用的大木桶,每周给领导配送一次绿色蔬菜,每月到乡下给领导收购一些土鸡蛋,每周安排家政公司给领导家搞一次卫生,每周末陪领导去钓鱼、爬山、摄影、搞农家乐……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要耗费经费的,都是要用钱的。严格从财务管理上来说,这些支出都属于个人支出,肯定应该由个人负担,而不应该由单位承担。当然,龚仲也不是那样死板的人,如果只是偶然次把,龚仲还是能理解的,也能够通融。但现在几乎每周都有这样类似的费用发生,作为处处以单位利益为重的龚仲,与董昕的这种慷单位之慨行为,不发生冲突是不可能的了。
但龚仲毕竟只是一个小小的办公室主任,是受领导委托管理单位的财务。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他都是胳膊扭不过大腿,无法斗过董昕主任。说得明白一点,财务上的事,龚仲只有审核权,没有审批权;在董昕主任面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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