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备不住,也不知道你看到的眼睛是啥色的,绿色就没跑了。”刘长国吸了口烟,点了点头。
“以前这山里边,狼还不少呢,那时候冬天的时候,都敢到个人家里来叼羊走呢。我小时候上山打兔子,碰着一次。玩命的跑啊,回来都吓出病了。还是找后山的一个老太太给收到魂儿,才没啥事。”
“爸,我咋不知道这个事儿呢?”边上的刘平安很好奇的接了一句。
“废话,我那时候才半大小子,哪里有你,你知道个屁啊?”刘长国没好气的骂了一句。
“这些年山上都没啥动物了,以前野鸡、狼、野兔、熊瞎子,反正啥动物都有好多。不比当年了啊,当年才是青山绿水,现在没了。”
说到这里,刘长国很是感慨。
虽然说现在的日子过得好了,可是反倒没有了以前的那些小乐趣儿。以前的时候,只要是馋了,到山里转一圈儿,弄个野鸡、野兔,采点儿山珍打打牙祭,这个都是很轻松的事情。
现在呢?山还是那座山,自己也有了娃,可是那时候的日子,早就已经一去不复返喽。也不知道这几十年这个变化啊,咋就这么大。
有感慨的可不仅仅是刘长国,大家也都差不多。只不过相较于刘长国和刘长顺小时候玩的那些,刘富贵和刘平安玩的简直弱爆了,根本都不在一个层面上。
也算是忆往昔峥嵘岁月了,聊得正嗨呢,锅里的香味就开始四处乱蹿。
有些人讨厌萝卜的气味儿,可是院子里的这些人,就觉得这个味道现在真是香。炖的工夫也差不多了,掀开了锅盖的刘长国又往里边扬了一大把的香菜沫。
这也是为了提味儿的,有了香菜,汤头味儿更足。
现在天凉了,没法在外边吃,就将战场设置在屋里边。小乐乐人家抱着小碗,眼睛就紧盯着菜盆里的兔子大腿儿。
这是刘富贵特别给她留的,是一整条的大腿,她的小碗都有些装不下。
人家乐乐可不是那怕事儿的人,你兔子腿儿再大,咱也得将你给消灭掉,装到小肚肚里边去。
“三叔,还别说,这个萝卜,我都觉得比兔子肉吃着还香呢。萝卜里边,好像都吸满了汤汁儿一样。”吃了几口,刘富贵给出了点评。
味道是真不错,说完之后,刘富贵还给自己的宝贝闺女夹了一块。
萝卜的个头有些大,小乐乐用自己的勺子舀了两下没舀起来。然后就拿起边上的筷子,直接扎到了萝卜块儿里,就这么插着吃。
“有人爱吃熏兔,我就觉得这个炖萝卜的味儿是最正的。”刘长国笑着说道。
“等以后有时间了,我也养几只兔子,啥时候想吃了就宰一只。就是这东西太操心,没法散养,要不然连院墙都能给你挖倒了。”
今天中午,可就是这一个菜了。不过量很大,大家伙都很努力的吃,还剩下了小半盆。开始的时候都是对着兔子肉下手,中期开始就奔着萝卜努力。
给刘富贵的感觉,这个萝卜,真的是比兔子肉都要香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