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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你惹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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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霞光万道,照得一条大河波光粼粼。大河两岸,无数身着单衣单袴的军卒、役夫、军妓,仆妇纷纷走出军营,或盥洗手面,或下水搓背,或挎盆漂洗,或给牛马饮水。男子妇人,嘻哈打闹,看不出几分刚打败仗的样子……也是,打胜打败,都是上官的事,与他们这些小卒子没半毛关系,也就是少抢些东西而已,干嘛愁眉苦脸呢?

    马悍也在这些人当中,正惬意舒展身体,做着深蹲、蛙跳,单臂俯卧撑等下水前的活动。

    幽州军设在界桥的大营滨临磐河,河宽数十丈,时为春夏之交,河水滔滔,其上有两座可容四马并行的长桥。只须派数百精锐之士往桥头一堵,冀州军便难以突破。

    昨日幽州军大败,冀州军衔尾追击,便是因幽州军及时守住此双桥,令冀州军无功而返。

    一场血战刚刚结束,两军都派出车辆役夫,到战场收殓己方战死将士的尸骨,焚烧安葬。这工作没有三五天难以完成,在此其间,或许两军哨骑会有摩擦,但不会再爆发大战。

    故此,幽州军才放松营制,让军卒役夫出营梳洗,缓解因失败造成的精神压力。象公孙瓒这样打老了仗的老将,自然不会不知道这一点。

    “小兄弟,快下来!”河边有人向马悍挥手。

    马悍扭头看去,不是赵云,但有些面熟,应该是昨日驰援的三十白马义从之一,笑着挥手回应:“就来。”

    马悍脱去戎衣,除下军靴,正要脱掉迷彩裤时,手指碰到两边裤兜里有东西,掏出来一看,却是一个金属怀表状的东西。哦,是一块军用铝合金多功能指北针,有夜视、测距、测角度、测图距、放大镜等等功能,这玩意在古代倒是蛮有用的。

    另一个,却是一根笔形红外线信号发射器。同样是铝合金材质,大小如钢笔,内置两截高能锂电池,可支持连续不断两个月发射红外线。红外线肉眼不可见,只有遇到障碍物时,才会形成红色光点,光点大小相当于一美分硬币,最远射距达一千米。

    这东西是配给他在任务成功时,发射信号,照在山顶白石上,以通知直升机接应的工具。只不过,引来的却是一群杀手。

    马悍一时半会也想不出这东西有什么用,反正留着也不碍事,将两样东西放进随身布袋里,连同裤子、军靴,一并扔给扈从:“小石子,把裤子洗了,皮靴刷干净,然后跟我下河。”

    小石子是一个十二、三岁,个头矮小瘦弱的少年,他是公孙瓒赏赐给马悍的十名仆役之一,服侍他洗梳起居。此外还有一个负责看管牲畜的乌丸人,正在远处替他遛马牧羊。说是赏赐十个,目前为止却只到位两个,至于什么上田、宅第,全在渔阳,现在连影子都不见。噢,倒是看到了地契文书,也不知是否与实物对应得上。

    至于钱、布帛、酒肉、羊马之类的赏赐倒兑现了,好歹他也是此战的最大亮点,不重赏无以服众啊。

    对于有人服侍,马悍却是很自然。无论是当初洪顺堂副头目,还是后来的丛林之枭,他手下从来不少于百把号人,专人服侍,早就习以为常了。

    小石子一身破衣,头发乱蓬蓬地,脸黑黑地仿佛永远都洗不干净。听到主人招呼,惶然摇头:“不,我不下河。”

    “下河洗干净了,我给你布匹做新衣。”

    “谢主人,我穿这个就好……而且,我……我不会水。”

    马悍哈哈大笑,将戎衣与弹力背心往乱石上一扔,穿着平角**奔向大河,纵身跃起,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噗通入水,只溅起一小团水花。

    见者无不喝彩“好水性!”不过,更多的人被马悍那条奇怪的**所吸引。这时代可没有什么**一说,连短裤都没有。下水的军卒役夫要么穿长裤,要么光屁股,哪见过这等奇特的**?

    就连那几个白马义从都围上来问稀奇。马悍那有闲功夫扯这个?三两下岔开,转而问起自己所关心的问题。比如眼下是哪个皇帝在位?董卓进京了没有?蓟侯为何要与袁绍开战?袁绍方面将领与兵力情况如何等等。

    这些问题,有些白马义从能回答,有些则不能。一番交谈下来,结合自己的三国知识,马悍大致弄清楚了:这个时侯汉灵帝已经嗝屁了,少帝也翘了,眼下是陈留王在位,也就是后来的汉献帝。献帝是董卓所立,这个乱世枭雄自然早已进京,而且,群雄讨董卓,虎牢之战这些震惊天下的大事也已发生。

    最新消息是,董卓被王允、吕布所杀,洛阳已陷入军阀混战状态中。而那些日后名震天下的诸侯们,正在四处抢地盘,扩张势力,天下已进入群雄割据时代。

    公孙瓒据幽燕,袁绍新得冀州,彼此势力相接,这新老两大北方势力,早早晚晚,必有一战。有理由要打,没有理由制造理由也要打。此战无关原因,无分对错,只关乎利益。

    马悍脑子里飞快消化分析,淡然而笑,这争天下与自己以前的帮会抢地盘、争利益,本质上也没什么不同,区别只在于规模的大小与档次罢了。

    正沉思间,突闻岸上一阵纷乱,抬头望去,只见河边有人在扑腾,似是溺水,但岸边却有一青巾裹头的黑壮汉子叉腰大笑,得意洋洋甩着一对靴子——慢着!这不是自己的军靴吗?那么掉进河中的人岂不就是……

    一股怒火腾起,马悍深吸一口气,认准方向,一个猛扎子,潜入水中。不过数息时间,豁啦!破水而出,单臂将溺水的小石头高高举起,一步步走上岸。

    晨曦的金光照射着他近乎**的身躯,抹上一层淡金色,仿佛斯巴达战士降临。

    岸边的异动也引来了许多围观者,那些仆妇军妓看着这英气逼人、雄壮伟岸的小郎,无不眼睛发亮,如痴如醉,连漂洗的衣物被水冲走都不知道。

    马悍救援很及时,小石子只呛了几口水,吐出几口清水就没事了,只是脸色灰败,一副欲哭无泪之状。

    “怎么回事?”马悍凝视着他的眼睛,淡淡问道。实际上看到那双靴子,心里已明白几分,但他需要更直接的证词。

    小石子终于哭出声来,抽抽噎噎道:“小奴在为主人洗靴子,那军汉看到主人的靴子极好,就想要。小奴不给,他就硬夺,还将小奴踢下河……”

    马悍看到小石子细如麻杆的脚有些跛,便知对方这一脚踢得挺狠,或许对方没太用力,但小石子的身体却吃不消。

    马悍眼底掠过一丝阴霾,缓缓站起,待回过身时,目光已是一片澄澈,面色平静,淡然道:“你喜欢这靴子?”马悍这双靴子是野战大头皮靴,皮质是意大利小牛皮,耐磨牛筋为底,靴帮还可藏小刀,无论是舒适度还是坚固耐磨程度,都不是这时代的粗糙皮靴所能比的。经清水洗刷,污垢血渍尽去,露出油亮光滑的皮质,立即吸引不少贪婪的目光,这黑汉便是其一。

    黑壮汉子看着眼前高大雄健的身躯,眼角不自觉抽了抽,倘若先前洗刷皮靴的是这年轻汉子,他或许会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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