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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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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本来就只是普通”

    “你敢说!十年的交情还能算是普通?”

    没有就这个话题继续打转,他改变话题道:“娃娃,我问你一件事。”

    “你问啊。”

    “可是你要保证你不生气我才说。”

    “什么事?你说啊。”

    没有得到保证,他不肯说。“你先答应”

    “我答应。”她举手发誓。

    “好吧,那我就说了,其实我是想问”

    “噢!shit!犯规!六号越位犯规。”

    裁判已经吹哨,球场上瞬间陷入一片混乱。

    球场两旁加油与呐喊的声量盖过了官梓言未说完的话,当娃娃再度转过头来,将心思分一点回他身上时,他已经没有勇气再说一遍。

    “梓言,你刚说什么?”

    他摇摇头,定定地看着她,眼神突然有点忧伤地说:“娃娃,记不记得你曾经说过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当然记得。”她用力点头道:“我们一定会永远在一起的啊。”

    “你不会反悔?”

    “不会。”

    “即使我做了让你生气的事,也不会?”

    “也不会。”

    “那么要是有一天,如果我必须暂时离开你呢?”

    “怎么会呢?”她直接打断他的话说:“我们讨论过了的啊。未来我们要一起读同一所大学,你去当兵时,我就跟你通信讲电话,现在当兵役期才两年不到,就算你暂时离开,我也不会生气的。因为你并没有违反我们的约定啊,就算那时候你不在我身边,可是我的心与你同在嘛。”这样挂保证,就可以不用再担心了吧?

    久久,他看着她明亮真挚的眼睛,知道她说的话是真心真意,没有半点虚假。

    然而这种要永远在一起的话,为什么由她说来,会这么样的容易?

    这么容易的保证,真能有效一辈子吗?

    为什么他就是没有办法像她一样,对他们的永恒约定深具信心?

    他不敢告诉她,他刚刚接到一所美国大学的入学通知书与一笔高额的奖学金。这申请是半年前他背着所有人偷偷寄出的,只有帮他写推荐函的老师知道这件事。他英文底子不错,到国外念书应该没问题。原先只是想试试看,没想到却通过了。

    假如不想接受那个血缘上与他有关、内心里却流着冰水的老人的资助,这将是一个虽然不是唯一离开这座小镇让自己独立的机会,却也是一个非常珍贵的机会。

    早在好几年前他就开始靠着打工存钱来支付自己的学费,未来也不会例外。他不想看着他人的脸色过生活。再者,他很清楚,那个人之所以支付他的生活费用,不过是为了他自己的面子罢了。他不想依赖别人,更不想欠下那个人的人情债务。

    这种住在他人屋檐底下,想要早日挣脱束缚、得到自由的日子,娃娃是不会了解的吧?她有一个那么爱她的小妈。

    她怎么能够理解他想要独立、获得自由的急切?

    他早早就想要飞走,甚至只是提早一秒钟也好。

    然而他也承诺过,他永远不会离开她。

    她是他的牵挂,只是没想到,这份牵挂,曾几何时,开始变成了牵绊。

    她手里彷佛捉着一条无形的绳捆住了他。有时候想起他们两人在童年时候订下的约定,他总有那么一点不安,深怕辜负怕无法信守到底

    “梓言,你在想什么?为什么这样子看着我?”娃娃被他脸上那份奇异的表情所困惑。

    他愣了一下,从思绪中回到现实,轻声回问:“我是怎么样子看着你?”

    她细细打量他,忍不住蹙起眉说:“你刚看着我的样子,好像你虽然人在这边,但心思却己飘到很远的地方去了一样。我不太会形容。那让我很不安。”

    沈默了好半晌,他才回应道;“如果我说你想太多了,会不会好一点?”

    “当然会。我相信你。”

    信任的问题再次浮上眼前,他也再次将之自迷惘的心中挥去。

    “傻瓜。”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离校方给的入学日期还有一段时间,还是暂时先把那件事搁下来,再考虑考虑吧。

    “笨蛋。”她微笑地看着他,顺口回了一句:“傻瓜爱笨蛋。”

    爱。他心跳短暂地停顿了数秒,一如以往。每当她顺口无心地说出这个词汇时,他总有胸口一紧的感受,而后他笑自己想大多了。

    娃娃经常不吝啬说出这个字。

    她总说她爱她小妈。

    也常说她爱美美和小月;她们是她的“好姐妹”

    她爱同学、爱老师,任何人她都爱,彷佛这世上没有一个能被她记恨一辈子的人。

    当然,她也说过爱他,爱他这个“好朋友”

    娃娃是博爱的,她的爱可以无条件分给很多的人。

    也因此,人人都爱她,自然他也不例外。

    可为什么他会觉得这么悲伤?从前他并不会这么地容易伤感,更不会细分他们之间的情感成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虽然她说爱他,但他总觉得还是不够?

    曾几何时,他变得这么的贪婪,想要更多更多?

    “梓言?”每当他不快乐时,她会毫不迟疑地握住他的手,就像现在。“你又在想什么啦?”

    他回握住她,贪恋她掌心的温度。刹那间,他觉得好冷,而唯一的温暖来自身边的她。“十年了,娃娃。我在想,我跟你认识已经十年了吧。”

    “是啊,好长一段时间喔。真难想像我们竟然已经认识对方这么久了,有时候我都还有一种好像昨天才刚刚遇见你的错觉哩。”她想着,思绪跟着飘回过往。

    认识官梓言的那一年,她才六岁,还很小,他也差不多,七岁多一点而己。

    初相遇,她是英勇的女战士,拯救落单被欺负的小男孩。

    他们从不是朋友,到成为彼此最好的朋友。

    过程中,一起走过生与死。她陪伴他走出母亲离世的悲伤,他则拯救她远离死亡的阴影。七岁那年,他们发誓要永远不分开,成为彼此生命里最重要的存在。

    那绝对不是开玩笑的。但对她来说,所谓的“永远不分开”并不是像罗蜜欧或茱丽叶那样,是为了爱情的缘故;也不是失落的一角遇见另一半;更不是石烂海枯、地久天长。而是另外一种难以言说的,彷佛天经地义的亘古诺言,他们生来就应该属于彼此。

    很难用实际存在于这世上的语言来形容他们两人之间的联系。

    真要形容的话,那或许更接近于某种习惯吧。

    习惯一转过身就可以看见他。

    习惯沉思累了,想找个依靠时,他的肩膀就在旁通。那是属于她的肩膀,随时为她准备的。

    习惯悄悄收藏起他偶尔不经意流露出来的寂寞表情。

    习惯在为他感觉冰冷时握住他的手,把自己的温度传递给他。

    习惯分享彼此的哭、彼此的笑。

    也习惯让所有人知道,方心语和官梓言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不长久。但她习惯于相信,即使有一天,天塌下来了,海水都干涸了,他们之间的友情仍会历久弥新。

    习惯了这样子的习惯,实在很难不继续下去。

    十年了呢。他们一起经历了小学同班、中学同班、高中也同班的青涩岁月。

    很难,却绝非做不到。在小镇生活范围有限的情况下,对她来说,能一直与他在一起,真是世上最棒的事。

    能跟好朋友永远不分开,让这段友谊从他七岁、她六岁起,就不断地加温加深,彷佛泥和水融在一起,再也分不开,直到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

    大概没有人像她这样的幸运吧?

    能有这样一个此生不渝的好朋友。

    “那狗娘养的。”二十七岁的方心语方警官吐出一句跟她一张娃娃脸不相称的脏话。“我真他妈的后悔认识这个人。”

    二十八岁的葛美美和杜小月面面相觑一眼,还不及应话,又听见方警官一拳捶在桌子上,说:“在离开整整十年后,他怎么还有胆子再回来?!”

    小月倒出杯里的冰块替方警官那只可怜的手冰敷,道:“也许是因为要累积一份足以承受你怒气的勇气起码需要十年吧。”

    娃娃又冰又气的缩回手。“美美,你听,她这是什么话!”好像她方心语是只凶恶喷火龙似的。

    美美想了想,决定公允地回答:“实话吧,我想。”

    不等娃娃发作,美美又接着问了一个一直以来都想问、却又不敢问的问题。“其实我一直想知道,当初他为什么会选择那样离开镇上?”

    娃娃不假思索便骂:“因为他爱慕虚荣、背信忘义,还崇洋媚外!”

    小月反驳:“我们都知道他是到国外去念书。可是以他当时的能力,他大可留在国内念大学,别忘了,他可是班上万年的第一名。”

    “所以他爱慕虚荣、背信忘义又崇洋媚外。”娃娃坚持地道。“而且他之所以会拿第一名,都是我让他的。”也别忘了她曾经是个天才少女,拿第一名对她来说何难之有!所以说,都是她让他的。

    有够固执的。美美与小月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就算是第二名好了,还是可以留在国内读大学的啊。只是正在气头上的娃娃大概不会承认这一点吧。

    小月发问:“如果官梓言真的是你说的那样的话,那么他又为什么要回来?”

    “因为他”娃娃突然词穷。

    美美追问:“他怎么样?”

    “因为”继续词穷当中。瞪了两个姐妹淘一眼,她哇哇叫道:“干嘛这样看我?!”挥手跳足地说:“我怎么知道他干嘛要回来,该死!如果你们真那么好奇,干脆去问他本人不是更快?!”

    小月老早收拾好桌面上的纸笔,溜下座位。“好主意,我这个太阳报记者是该去问一问当事人的看法。”去工作总比坐在这里当炮灰来得好。

    美美朝她眨了眨眼睛。“那么记得帮我预留一份下期的报纸。”一定会很畅销,为了避免到时候卖到缺货,先预约再说。

    呴,这是什么姐妹淘啊!

    娃娃差点没气炸了。“喂,杜小月,你到底站在哪一边啊?”

    小月回头嘻笑道:“当然是真理所在的那一边。别忘了夏日镇另一句名言:人们有知的权利。”挥挥手,工作去也。

    娃娃一时间无法反驳,只能气到可怜兮兮地转过身来,看着美美。

    “美美,你看小月她、她欺负我啦。有没有清凉退火的冷饮?”

    一杯冰镇柠檬汁马上快递到她面前。

    “后面还有一大桶,你慢慢喝,今天真的是很热。”美美拿起冷气的遥控器,将温度调得更低。

    而外头,有关某人回来了的消息正如五月初夏的阳光一样,越发炽热地散播开来。

    至于“当事人永远最晚知情”这句小镇名言的背后实况,当时其实是这样子发生的

    第一现场当然是春花奶奶的杂货店。

    每天都会来杂货店买鸡蛋的秀秀阿姨在挑选鸡蛋的时候,眼尖地发现,经常贴在店门口像在贴好玩的租屋启事竟然“不见了”

    “春花奶奶,你终于放弃啦?”那张启事贴在店里起码也有大半年了吧?这期间据说不乏有人问津,但来承租的人都不对春花奶奶的胃口,一一遭到回绝。被回绝的人包括:土地掮客、便利连锁商店的经理人、建筑商、观光客等等。(这些消息当然都是“听来的”因此可信度请自行判断。)

    “放弃啥?”春花奶奶正忙着挥舞鸡毛掸子,掸去店里角落的灰尘。

    “就那张出租启事啊。”

    秀秀阿姨一提起,在店里的几位婆婆妈妈都注意到了,纷纷探头来关切情况。

    “喔,那张隔壁阿明帮我写的启事啊?”春花奶奶戴着眼镜、和蔼可亲的脸庞突然闪过一丝兴味,眼睛一吊说:“你猜勒。”说完,又继续挥动手里的鸡毛掸,像要掸去老花眼镜下看不见的灰尘。

    “启事不见了,如果不是放弃,那就一定是租出去啦。”越聚越多的人群中,突然有人想到这个可能性而兴奋地叽叽喳喳起来,完全不在乎自己的路人甲身分。

    “是吗?真的租出去了?”秀秀阿姨不太相信地问。

    老花眼镜的镜片下再度闪过一抹精光。“呵,那就应该是租出去啦。”

    春花奶奶的记忆力时好时坏,她一承认,大夥儿马上鼓噪起来,兴致盎然地猜测租屋者的身分。

    土地娟客、便利连锁商店的经理人、建筑商、观光客等,都是被淘汰的人选。那么该不会是公务人员、殡仪馆、彩券行甚至是监狱逃犯吧?

    正当大夥儿都猜不着时,不知何时围成一大圈的人群中,突然出现一个宏亮的笑声笑道:“当然是个本地人了。春花奶奶怎么会将房子租给外地来的奸商呢。”

    “呵,龙老师你来啦,你订的花肥今天早上刚送到,我正打算请人顺道帮你送去哩。”

    年过四十却仍然不显老的龙玉春老师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我这不就来了吗!春花奶奶,我待会儿自己带回去就行了,我骑脚踏车来的。”

    春花奶奶正要回话,但人群中已经小小騒动起来。

    是本地人啊?实在想不出有哪个本地人会来租这房间啊。若是本地人的话,在镇上大多有自己的房子,哪里需要另外在人家杂货店楼上租下一层空屋?可看龙老师说得这么笃定,春花奶奶又没否认,可见得是真有其事的了。

    “到底是哪个本地人啊?”秀秀阿姨非常惊讶这小镇里居然还有号称“八卦姨”的她不知道的事情。

    春花奶奶非常得意的说:“咦!秀秀,这镇上也有你不知道的事啊?”

    秀秀阿姨急于知道这最新的八卦,无暇计较这“无知”的羞耻。

    “春花奶奶你就快说吧,别卖关子了。”

    越聚越多的众人纷纷附和。“是啊,到底是哪个本地人租了杂货店二楼?龙老师你知道吗?”

    龙玉春老师摇头道:“我怎么会知道呢,还是请春花奶奶告诉大家吧。”

    春花奶奶清了清喉咙。“那,我就说喽。不过”假意地咳了几声,环视着店内堆积如山的货品。“不过我房子既然租出去了,也就是说,我过阵子就要去加拿大看我那两个小孙子了,可店里这些货有些是今天早上才刚刚送来的呢,放太久可能会坏”

    众人马上会意,纷纷掏出买菜钱,你一样、我一样地疯狂消费起来。直到店内易腐的商品没多久就出清完毕,春花奶奶才满意地宣布:

    “实在很感谢各位乡亲的赞助,那我就不卖关子了。事实上,说要租房子的那个人是透早打电话来的,还没签契约啦。但是他说他会先汇房租来,我一听是他,就答应把房子租给他啦。”

    听了半天,众人依然不解。“春花奶奶,你讲的那个他到底是谁啊?”

    “那个他喔”春花奶奶突然健忘症发作。“咦!我没讲吗?”

    众人一致摇头,差点没给他昏倒。

    “就是他啊,你们也都认识的嘛,就是那个十年前害咱方小娃哭到泪干肠断的那个他嘛。”

    众人一致不敢置信地惊呼:“啥咪?!是他喔!”

    春花奶奶得意地掌握着第一手资料。“就是他,官家的小伙子要回来了。所以,我看我还是暂时不要去那个什么加拿大好了。”

    “为什么啊?”不是要去看孙子?大家刚还帮忙买了杂货耶。

    “等他回来,住进楼上以后,我就跷脚坐在楼下等看戏啊。”顺便收收门票钱,再小赚一笔。

    “啊,怎么这样子!”众人看着手中刚刚疯狂大采购的商品。“春花奶奶,可不可以退货?”这么多东西,吃不完呢。

    春花奶奶笑道:“歹势,本店是小本经营,货物既售,概不退货。补充一句,也不开发票。”

    众人绝倒。三秒后,才又纷纷复活,四处去宣传这件最新的新新闻

    那个十年前离开夏日镇的官家小伙子,十年来没消没息,却在十年后的今天要回来了!这可能是十年来平静的小镇里最轰动的一件事了。

    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怎样,毕竟,这小镇确实是自当年他离开后,就一蹶不振到现在,好像没了半点活力似的,大家做起事来都显得没劲。

    或许是太久没听到当年那个小女孩无忧无虑的笑声;也或许是因为已经很久不曾看到,小夏岭山上,每年春天上山种花的两个年少身影尽管那花始终不曾绽放;更或许是因为爱情远去之际也带走希望的缘故。

    夏日镇上有个凄美的传说。传说中,一百多年前,小镇上有一对年轻的恋人因故分离。男子临行前与女子在小夏岭山上共同植下一棵小小的橡树,指树为约,誓言在橡树长大之前,必会归来。然而当小树长成大树,红颜转为白发,男子终究没有回来。久候情人不归的女子,临终前许下心愿,愿成为守护橡树的神,留守树下直到情人回到身边,当诺言实现的那一天来临,绿色的山岭上会开满黄色的花。那就是爱情的见证。

    镇上的人们已经许久不曾想起过这个自曾祖母时代便口耳流传至今的传说。

    小夏岭山上不曾开过黄色的花,因此他们有些人早已忘记曾听母亲在哄孩子入睡前说过的这个故事。这镇上不是没有发生过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但人们已然忘记,曾经在百余年前,这里是一个见证爱情的梦想之地。

    想到这里,每个人心里都莫名一惊!不知道为何会在这时刻想起那样一则古老的传说。

    辟家小伙子的回来,是否会带来一些不一样的改变?

    这改变将会使小镇的现况更好还是更糟?

    且不管那么多,想必还有很多人不知道这件大事勒。

    当时的现在时刻是:上午七点整。

    方心语还在家中吃早饭,比心语小妈晚十分钟出门。

    所以说,有些事情没办法跑第一的时候,也绝对不要是最后。

    特别是,事关己身的时候。

    七点十分,娃娃整装出门,沿路上跟她打招呼的人比往日要来得多上许多许多,那今她背脊一阵发凉。怪了,没有风啊,况且炎热的夏天就要到了。四月底一场大雨过后,连续好几天,气温直直飙高,预示夏季的来临。

    那么,背后这一阵发凉,是怎么一回事?

    “怎么搞的?”她纳闷地喃喃自语:“难道今天不宜出门?”将辫子甩到肩后,先上警局报到去。

    此时的她完全没料到,有关“某人”将要归来的消息,正在镇上的各个角落以离奇的速度传播开来。

    一个小时后,小镇上唯一的教堂,大门如往常般为镇民开启。

    气氛庄严却不会太过严肃的教堂前广场突然吵杂起来。

    正在排解居民纠纷的华牧师也忍不住走出来了解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一群在礼拜堂前叽叽喳喳的居民看到华牧师,便热心地道:

    “华牧师,你知道吗?那个官家的小伙子要回来了。”

    去邮局办完事情,正要回家而凑巧经过教堂的心语小妈瞪大了眼。

    “我没听错吧?官梓言要回来了?”那个伤了她宝贝娃娃的心的臭小子?

    “啊,是方太太。”偷偷暗恋美女小妈的国雄大叔立即热情招呼。“你听说了吗?”

    “刚刚听说了。”不晓得有没有听错?

    “刚刚住在东街的阿枝告诉我说,西街的秀秀今早买菜的时候听春花奶奶说”

    想当然尔,心语小妈立即加入早己围聚成一圈的人群,交头接耳地讨论起十年来这平静小镇即将发生的最重大事件。

    真是该死,心语小妈简直不敢想像,要是她的娃娃听到这件事会有什么反应了。不过以小镇传播流言的速度,大概也很难轮到她这个做人家母亲的人,亲口告诉女儿这个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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