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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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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知道在白云庄附近找到丁叮不太可能,但曲笛仍然不死心地在这废墟一般的地方又待了一年,山上、山下,一寸土地不漏地又找了一回。

    这一年里,他除了找人就是练功,没日没夜地找、没日没夜地练。

    这一年,他满十八岁了,但看起来却像三十五岁那样阴沉。

    这一年,他原本漆黑如夜空的发色,变成带着银光般的灰黑色。

    这一年,他嗄哑的嗓音也因为成长完毕而变得低沉浑厚。

    他过了一整年没有变化,完全只有黑色的日子。

    终于,他死心了。他确定在这山上是找不到丁叮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也没有找到任何一具女性尸骸,这证明丁叮存活的机会很大。

    满十八岁的这一天,他走到了还的墓前道了声再见,决定下山一边寻思报仇的方法,一边寻找看看有没有丁叮的消息。

    虽然天下很大,虽然他只有一个人,哪怕要寻上十年、百年,只要他不死,他就一定会持续不停地找下去。

    他下山的第一站就是苏州,这里是昔日江湖风波扬起的中心点,他有预感,可以在这儿找到一些线索。

    当然,正因为苏州府是吸血大法事隔多年后再度出现的地方,所以他在这里现身也很危险。

    毕竟,那夜黑衣人血洗白云庄时他露过面,如果他们认出了他,恐怕第一个小命不保的就是他。

    不过为了更有效率地找到丁叮,哪怕是火坑,他也跳了。他在赌,那夜他泥灰满面,青春年少,如今,他灰发童颜,年龄难辨,会有多少人记得他、认得他?但愿没有。

    棒了那么久,再度回到生养他的地方,空气依然熟悉、环境照样眼熟。

    “嘿!”曲笛居然在城门口就遇上一个摸人钱包的扒手,技巧真是一个字差。

    “小贼,也不看看本大爷是谁,敢往我身上下手!”他两指轻拈,对方手中的细薄刀片落入他掌间,竟在那五指上跳起舞来。“告诉你,在苏州城里,老子号称掏包的老祖宗。”

    把那扒手戏耍一遍,顺道摸走了对方今日所得,居然只有二两银,唉,收获这么少,真是丢尽扒手的脸。

    他顺手将钱放入口袋里。“这就当我教你一堂课的费用,下次找肥羊,记得眼光好一点,要知道,不是每个人都像老子这样有良心,只拿你的钱,而不剁掉你那只狗爪子。”

    不过他这种行为好像叫做抢劫吧,这样算有良心吗?

    可谁教白云庄里各式秘笈、宝剑、珍奇物品众多,独缺银两呢?他要进城,那城门守卫可不收珍珠玉石,他身上一文也没有,只好向别人“借”喽!

    顺利交了入城费用,他走上大街,就见人潮似水,笔直往同一个方向流去。

    “这是怎么一回事?元宵迎花灯?都三月了,花灯早撤了吧?”反正他一时也还想不出到哪找丁叮,就跟着人群去凑热闹吧!

    他一路走,一路看,直入朱雀街,却见万头揽动,一个偌大的比武擂台立在街心中。

    此时,擂台上正有两个男人在打斗,那武功看在曲笛眼里真是好烂。

    眼见没啥儿看头,曲笛正想离开,但脚步却被一段话给吸引住了。

    “唉,想当年要不是我家老爹坚持要我十年寒窗苦读,期待一朝金榜题名天下知,现在上台争取千两黄金的就是我了。一千两啊,哪怕我做五十年县令也挣不了这么多的钱啊!”这是一个酸书生的叹息。

    听了那话,曲笛脑子飞快转动起来,要找丁叮、要替丁还报仇,单靠他一人要完成可说是极其困难。

    但如果他手中有一笔银两,再有一票忠心耿耿的属下,那么大事可成矣。

    当下,他有了决定,他要夺得这擂台主的宝座。

    待上头两个年轻人分出胜败,曲笛身若流云地飘上了擂台。

    “这位兄台有礼了。”他躬身行礼的同时,一记指风点向青石搭就的比武擂台,自他的脚边开始,青石擂台裂出一道细缝,直接从对手的双腿间划过,整座擂台就这么转瞬间,被一记指风划成两半。

    原本的胜利者见曲笛上台就露出这么一手,脸色顿白,想他练拳也有二十余年,从没见过如此诡异的功夫,如若曲笛将矛头指向他一个寒颤让他飞也似地逃离擂台。

    台下有自知之明的人,见曲笛功力高深若此,自觉难敌,纷纷离去。

    而那没有自知之明,或心高气傲非比个高低不可的人,也在曲笛阴狠的手段下伤筋断骨,不过半个时辰,青石擂台被鲜血浸润成红色。

    这会儿,再没人敢上台挑战了。

    所谓比武较量,多半点到为止,谁像曲笛,一出手就是最歹毒的招式,与他交战者,全都是直着上来、被抬着下去。

    台上就见他灰黑色的长发飘飞,衬着那俊美面容,带出丝丝寒气,让春暖花开的三月天平空添了几点冷意。

    他站在血红色的青石擂台上,双目环视台下诸人,淡淡的笑容恰如方化未化的春冰。“请问诸位,可还有人愿意上台给小弟一点指教?”

    那些人看他身上的蓝色布衣洗得泛白,干净得纤尘不染,相反地,他的脚下却染了层层鲜血。那模样说多恐怖就有多恐怖,当下,余留下来看热闹的数百民众尖叫而逃。

    不过片刻,擂台方圆十尺,只留下几只被踩掉的鞋子,却是半个人影也不见了。

    这时,一个老管家欢快走上擂台,向曲笛长长一揖到底。“恭喜姑爷、贺喜姑爷,请进王府,老爷和小姐正候着您呢!”

    曲笛登时呆了。

    --

    王敏,号称苏州第一美女。十指纤纤,面如桃花,肌肤似玉,不笑的时候,清灵雅致似临江水仙,一旦勾起唇角,星眸含醉,却又此牡丹娇艳三分。

    她可以说是曲笛十八年的人生中看过最美丽的女人,就连他心底念念难忘的丁叮,比起王敏也逊了三分。

    当曲笛被老管家引进王府,见过王家老爷子,再见到王敏,他才知道原来今天这场比武不是一般的武功较量,选的是王家的女婿,挑的是将来要继承王家产业的二把手。

    曲笛年幼时就曾听闻这王府是苏州第一名门,王家的长女入宫封贵妃,兄长封国舅,父亲因不愿为宫,封称号为逍遥侯。

    但他从未听说王家还有第二个女儿啊!

    别问他怎么对王家如此熟悉,那还真是巧呢!昔年火烧破庙的恶霸,正是王家的好儿子、当今的国舅爷,王纷。

    当年王纷对他可是恨不能食其肉、啃其骨的,而命运居然这样捉弄,让王府意欲招他做女婿。

    曲笛看看那低垂螓首,嘴含羞怯笑容,眼底却冰霜一片的王敏,再瞄一眼笑得像尊弥勒佛的王老爷。

    外地人也许会被王老爷这副慈祥面容所骗,奈何曲笛却是苏州土生土长的,早知这姓王的一家子是如何蛮横恶霸,任王老爷百般示好,他是半点也不领情。

    他淡淡地笑着。“只怕小可要辜负老爷的美意了。小可上台之前,只知赢了擂台可得黄金千两,却不知得与贵府千金联姻。小可本为金银而来,这亲嘛,很抱歉,恕小可无法接受。”

    闻言,王老爷也不恼,仍是笑得和蔼。“莫非曲公子嫌弃小女难登大雅之堂?”

    曲笛摇头。“贵千金貌美无双。”奈何王敏不是他心目中的“她”啊!

    “那曲公子因何不愿联姻?可知你一旦入赘王府,莫说金钱、美人双得,那权力、富贵更是逼人而来,曲公子真不动心?”

    曲笛相信,以王府在官场上的势力,一旦他成为王府的女婿,随便弄个七品宫儿当当,那是不成问题的。

    若他不想为宫,去经商,王府偌大产业,也够他发展出一片滔天势力。

    再加上王敏这样容颜如花的女子,是男人,谁不心动?

    但是

    他脑海中转起了在白云庄里的点点滴滴。

    “师弟,你要每天洗澡啊!怎么可以说洗澡伤元气?不洗澡才会生臭气呢!”

    “师弟,小孩子不可以喝酒的,喝酒伤身体。”

    “师弟,不要偏食,会长不大的。”

    “师弟,天冷了,记得多添件衣服。”

    丁叮,他好想她!多希望两人在白云庄的生活可以长长久久,直到两人头发白白、脸皮皱皱的,还是可以手牵手,一起在那树林里散步。

    可如今一切皆成泡影,都是那些该死的黑衣人,那些满嘴仁义道德的伪君子,他一定饶不了他们。

    情不自禁地,他眼眶溢出热气,只得暗自运功抑住波涛翻腾的心绪。

    他努力维持轻淡的浅笑。“王老爷,无论小可对你的提议有多动心,也是有心无力啊!小可习练的是一门阴寒功法,这功法嘛嘿嘿嘿,是不能亲近女色的。”他宁可把自己说成太监,也不愿亵渎了心目中的女神。

    砰地,王老爷大掌拍桌,终于翻脸。“你不能近女色,还来打我王府的招亲擂台,这是故意与我王府过不去吗?”

    “王老爷莫怒,小可今日方进苏州,不知贵府今日摆的是招亲擂台。所谓不知者不罪,况且,嘿嘿嘿王老爷,以小可的武艺,你不认为我正是贵府摆出擂台欲拔擢的人才?”

    王老爷眼珠子转了两转,挥挥手,先让王敏离开,复令下人清场,独留下空旷的大厅和曲笛四目相对。

    “你是何人,来我王府意欲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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