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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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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发不得的表情。那让我感到愉快。

    xxxxxx

    amigo习惯在吃完饭后去阳台抽烟,于是我就先自行回办公室,当我一踏进办公室看到母狮子独自吃着简单的午餐时,心里突然发神经的替她感到一丝落寞。

    所以我决定告诉她我刚特地把车子移开的事,想说至少能够减少些我们之间的芥蒂,如果顺利的话,或许下班时我还能替她按个电梯门什么的也好;我始终觉得能在职场上遇到老同学应该是好事一件才对。

    不过我对她的怜惜只维持到她手机响起为止;我从来没见过表情变化如此迅速的女人!电话里应该是她男朋友吧?见她一脸甜蜜,简直和早上那个行事嚣张的母狮子判若两人。

    “你鬼鬼祟祟的干嘛?”

    我一回神,这个恋爱中的小女人又恢复回嚣张的母狮子,但是我仍试着表示友善的告诉她关于我特地去移开车子的事。其实我原来也不奢望她客气的向我说声谢谢,但是我压根没想到她只是冷冷的“噢”了一声,完全无视于我刻意表现出来的善意。

    啧!

    amigo抽完烟回来后表情显得有些严肃,并且开始异常忙碌起来;问她怎么了?她说是要准备开会的资料。amigo说虽然总经理人很好,但是若在会议时得不到他要的答案,不管是谁都会当场挨刮的。

    “对了,不久后就要改口喊董事长了。”

    最后amigo又补充道。

    虽然我不太懂amigo的意思,但我还是花了整个下午的时间帮她准备资料;当我感觉到周围开始传来小小騒动的声音时,才发现原来又到了下班的时间了。

    “你先走没关系。”

    “这样好吗?”

    我转身看着仿佛小学生要上场演讲比赛前反复背诵资料的amigo,总是觉得就这样抛下她是有点于心不忍,虽然就算我留下来好像也帮不上她什么忙,但是再怎么说比主管还要早下班还是说不过去

    “没关系呀!bye。”

    既然amigo都这么说了,于是我便开始收拾东西准备走人。打卡时,我看到母狮子一脸疲惫的匆匆离开,这时我才想起来中午还计划好要替她按电梯以表示友善的。

    没想到母狮子走路还真快,才不一会功夫,她的背影就已经消失在我的视线里了;当我再一次看到她的时候是在公司隔壁的巷子里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我第一次得罪她的场所。

    不知道是不是这条巷子风水不好,因为母狮子的背影看起来很火大的样子,我原本是想掉头走人的,但是来不及,因为母狮子眼角的余光已经杀向我了。

    “喂!你!车子还放在我车后面做什么!”

    “吭?”

    “那辆机车!你不是说弄走了?”

    “哦,对呀!所以那不是我的车呀!是后来别人又放进去的吧?你不晓得台北很拥挤吗?你是台北新鲜人吗?”

    很好,我不但把台北很拥挤的这个讯息告诉母狮子,而且还借机挖苦她一番;不过不晓得她是太不食人间烟火、还是她真的火大了!总之在接下来的两分钟里,她只是臭着一张脸瞪我。

    对我而言、这两分钟有如两个世纪那么久,看来我想要试着表达友善的动机已经破灭,所以我决定马上摸摸鼻子走人,但是没想到母狮子开口对我说道:

    “那你是不会帮我移走吗?你看我是搬得动这辆车吗?”

    真不晓得母狮子是不是天生就这么傲慢的?但是基于济弱扶倾的角度并且曾经同窗三年的份子上,我还是非常人道的替她移开那辆机车,虽然她的态度始终非常恶劣;没想到那居然是台重型机车,而且前后轮还各上了锁!包想不到的是母狮子居然一付事不关己的样子,自顾着就坐进驾驶座里了。

    当她的车子经过我的身旁时,她还故意摇下车窗挑衅道:

    “你是不是刚来台北?”

    “咦?”“因为你一点都不绅士。”

    然后她就踩了油门走人。

    简直过分!这么傲慢无礼而且不知感恩的女人我还是生平第一次见识!还好她不是我第一个认识的台北人,否则可能打死我这辈子都不愿意踏进台北一步!

    我第一个认识的台北人是仔仔。

    对于像我这样一个从小在南部乡下土生土长的小孩而言,台北人在我的想像里一直是流行时髦而且前卫的,一直到仔仔的出现才完全打破了我对台北人的刻板印象。

    仔仔是那种脸上总是带着笑容的乖巧女孩,好像只要一转身就能看到她在你身后笑着一般的令人感到安心。这种笑脸迎人的女生最容易得到长辈的喜爱,所以仔仔常说以后我们结婚她一定要和我爸妈住在一起,当然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刚好我妈都会在场。

    仔仔最为我妈津津乐道的是她大学四年完全住在学校宿舍内,并且严格遵守门禁时间,从来没有迟到外宿的记录,这简直是为台湾的大学史上创下最难打破的一项记录。

    仔仔一直就是带给别人洁身自爱、家教良好的印象。

    而我何德何能追到这么冰清玉洁的女孩?实不相瞒是因为我家距离学校只有五百公尺远,所以我可说是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每天以能吃有妈妈味道的家常菜为由,邀请仔仔到家里晚餐。

    终于仔仔在吃了一年的家常菜后才正式承认我们之间的情侣关系,我们当了一整年的情侣后我才终于牵到了女朋友的小手;而当时实际的情形是我过马路走太慢差点给车撞,所以在情急之下仔仔牵了我的手,从此以后每次过马路我总是紧牵着仔仔的手不放。我很喜欢这种感觉,因为在我们南部有一种把妻子称为“牵手”的说法,我一直觉得这个说法比那些甜心、宝贝之类的腻称还窝心;虽然不够强烈,但却有种细水长流的感觉。

    大三那年的圣诞节我们第一次拥抱,那是我有生以来最温暖的一个圣诞节,虽然台南的冬天从来也没有冷过,大四那年的情人节仔仔终于愿意让我吻她;而我们之间最大的突破是在我入伍的那一天晚上,我终于告别四年的和尚生涯。

    就和我想像的一样,我是仔仔生命中第一个男人。

    这点不但让我感动很久而且说真的还有点小虚荣,所以隔天一大早我决定把我妈妈买给我当毕业礼物的toyota送给仔仔;虽然妈妈后来没说什么,但是从她的表情我看的出来,如果我让这个女生跑掉的话,她不但会把车要回来而且还会把我登报作废。

    其实我妈妈会这么担心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我记得高中时曾经疯狂的追求过一个女孩子,因为她对我说家里的录影机坏了、她爸爸又不给买新的,于是当晚我就偷偷拆了我们家新买的碟影机送给她;但是一个星期后她不但把我甩了,而且也没有打算把碟影机还给我的意思;也就是说碟影机带给她的感动只维持了一个星期,而我妈妈对于这件事却足足啰嗦了我一整年。

    还好这两年内我们每天通电话,我一休假就跑台北看仔仔,而仔仔不但一休假就来看我,还会顺道帮我探望爸妈。因为这个缘故,所以我爸妈并没有反对我退伍后到台北发展的决定。

    还好我第一个认识的台北女生是仔仔而不是母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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