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种非常奇怪的东西,他的目光柔柔的落在窘迫的乐小汐身上,他也从没想过有一天会爱上她,如果早知道会这么爱她,他一定会去找她,在她还没有遇到简胜那个渣男、白悠悠那个绿茶婊的时候,在她还是一个天真烂漫、淳朴可爱的小孩时,他一定守护着她。
凌昊煜何尝不知道这些,可是他就是气不过,就好像自己辛辛苦苦种的白菜被拱了,没错,就是这么酸爽的感觉。
“想听听我跟江雅珑的故事吗?”
凌昊煜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他。
雷劲琛没有理会他的眼神,自顾自的回忆他暗恋江雅珑的那些岁月。
说实话,雷劲琛觉得那段记忆已经不是那么鲜活了,仿佛突然之间分崩离析,越来越远、越来越淡。
雷劲琛自己也觉得很诧异,明明那个时候那么迷恋江雅珑,为什么好像突然之间就没那么迷恋,没那么了呢?
江雅珑在雷劲琛的生命里占了很大一部分。
在不认识乐小汐的岁月里,在他前二十多年的时光里,江雅珑就像一抹白月光,照亮了他的人生,让他以此为目标,不断追逐,不断靠近。
雷劲琛记得乐小汐曾经问过他,为什么喜欢江雅珑。
为什么呢?就像他告诉乐小汐的一样,或许因为初见江雅珑的时候璀璨的灯光照在她的身上,柔和美好;或许因为她浅笑吟吟;或许因为她的若即若离。
说来可笑,明明最害怕她的若即若离,却又无可治药的爱上了那种感觉,雷劲琛觉得,他很可能有抖M的潜质。
江雅珑很聪明,她知道怎么做才能让男人对她死心塌地,怎么做才能让男人对她向往。
她将自己伪装成一朵白莲,只可远观不可亵渎,她将自己伪装成仙子,只能远观不能亵渎。
可雷劲琛那个时候就是喜欢啊,喜欢那样的她,喜欢那种求而不得的感觉,说到底,他可能喜欢的并不是江雅珑本人,而是喜欢那种感觉,那种求而不得、得而满足的心情。
那个时候,爱慕追求江雅珑的人不止他一个,江雅珑若即若离的也不止他一个,她总是那么优雅,优雅的哪怕是拒绝都让人生不起来半点恨意,反而助长了想要得到她的心情。
雷劲琛的前二十多年都是在求而不得的路上奔跑的,他渴望拥有江雅珑,渴望能得到她专注的眼神,渴望能够让她永远的只对自己一个人笑,这大概是所有的人追求喜欢的人时的心情。
雷劲琛表情专注,他在用这样的方式与过去挥别,与江雅珑挥别。
雷劲琛侧头凝视着沉默的乐小汐。
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追忆而嫉妒或者吃醋,只是安静的听着,雷劲琛嘴角一勾,心情大好。
他只是在挥别,因为眼前这个人,因为这个名叫乐小汐的人,他想跟她写手一生,想要跟她一起度过余下的时光。
雷劲琛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虔诚的感谢老天,感谢那个悱恻的晚,感谢那个相似的门牌号,感谢那个未曾见过面却促成了他们相见的老男人,当然,同时他恨不得将那个男人掐死。
只要看着这个人,只要被这个人注视着,只要她琥珀色的眼睛专注而深情的凝视着他,雷劲琛就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气。
现在,江雅珑对他而言只是躁动的青春里的一部分,只是一段尘封的记忆。
凌昊煜看的牙痒痒,恨不得一脚将眼前这个男人踹飞,可他终究忍住了,他想:他这辈子大概再也找不到让他如此纠结的人了,他想要让雷劲琛永远消息,可又害怕他的消息,因为他知道雷劲琛对乐小汐而言是怎么样的一个存在,正是因为这样,他才纠结。
雷劲琛垂帘凝思,他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大概就是将乐小汐拖上了床,将她与自己绑在了一起。
他释怀的笑笑,脑海里慢慢的浮现江雅珑的样子,那是他第一次见江雅珑时她的模样,婉约优雅,如同高贵的公主,一举一动贵气十足。
她笑的时候很可爱,像一朵盛开的蔷薇,漂亮又致命。
他那时候,大概就是被她的微笑了吧。
时至今日,再回想,那段以及已然模糊,如同他脑海里的江雅珑影像,在一点一点的消散,仿佛在说:再见!
雷劲琛心里默默道:再见!
两个本就不应该有任何错杂纠缠的人,终于都回到了自己该有的位置。
从今以后,他最爱的人就是乐小汐,而江雅珑,只会、也只能是他的姑姑,他们将是血脉至亲。
再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