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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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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祖训便明文订下这一条。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咳!

    哦,笑得呛到口水,咳咳咳于悠端了饮料上来,见他咳个不停,递上开水道:

    怎么突然在咳嗽?生病了吗?

    没咳,没什么啦。

    他接过水,缓缓喝下,并将她搂近,好把懒洋洋的头颅栖放在她肩上。

    大概还要等半小时吧。

    于悠看着圆月,想着下次月亮再度成圆时,他就要离开她了"你记得我教你的咒语吗?""嗯。"她对咒文的记忆力非常好。也许就像佑佑以前对她说过的,她有祈咒师的体质。

    别难过嘛。即使我蜕去狼形,但灵魂本质还是你最心爱的小金狼,了不起以后我抽出灵魂让你缅怀一下我超可爱的模样喽。

    唉她又不是在伤心那个。以一个下午的时间,她让自已调适过来了。而此刻,心中介怀的是这个"蜕身"的工作,原本该在五百年前完成,由五百年前某名管姓少女手中辅助完成

    不知为何,她非常地介意,竟有些钻牛角尖起来了,即使理智上知道这样想很没道理、很无聊,但

    如果五百年前一切都没变,没有战争,而你正常地长大,那么,当你来人界找那位能助你蜕身的少女,将会发生什么事呢?

    从佑佑黏她的情况看来,极有可能也会相同的去蛮缠住一位小姑娘。而古代的社会又不比现代,通常跟一个男性夹缠不清,就只有嫁他了事。想起来很不舒服很讨厌。

    你在暗示什么呀?我是那么没格调的人吗?

    殷佑抗议她的言外之意。

    你就是。说不定你在'未来湖'里看到了我家祖先可爱的女儿,才急呼呼的来人界找小朋友玩,来个先下手为强──

    冤枉啊!当时弄潮生了两个儿子,哪来的女儿?而且当时我那么小,除了贪玩之外,哪里会想到男女之情这方面的事?

    居然质疑他感情的忠贞,太过分了!

    小时候不懂,长大可不就懂了?反正当你长大后就会看到那名少女了,然后你就会扑过去──

    你当我色情狂啊?

    你是狼。

    她严肃的道。

    对啊。

    一时之间丈二金刚摸不着头绪。

    所以唤你色狼当之而无愧。

    罪名确立。

    古代的冤狱是不是这样产生的?殷佑差点昏倒吐白沫。

    悠悠,你明知道我爱你,怎么可能再去爱别人?你别忘了,狼是所有动物中最深情的,奉行一夫一妻制。

    是呀,跟任何女孩都可能组成一夫一妻嘛。

    这下子,殷佑总算听懂了,也很头痛,"你在对从没发生过的事吃醋,这没必要吧?"

    于悠努了努嘴,不说话。

    就像我不能吃那个班长的醋一般,你也不能。

    关那个班长什么事了!

    她陌他一眼。

    如果我没出现,依照他写信写得不死心的情况来说,你也有可能被他孝感动天呀,然后嫁到外国去了。

    她笑打他一下。

    什么孝感动天!苞说,才不会呢,我才十六岁,不会想嫁人这种事。

    耶!如果他拚命写信写到你二十五岁,我就不相信你不会心动。要是我不曾出现,你搞不好就嫁他了,哪还管祖先阻止什么不能联姻的事。

    她捏着他的挺鼻。

    强词夺理。明明没有节操的人是你,你却用另一个不搭轧的例子来反驳,过分!

    反正终究我没跟弄潮的女儿见过面,你就饶了我吧,这种醋吃得多冤哪。

    谁在吃醋?

    她凶巴巴地问。

    你呀。

    还不承认。

    哪有你吃得凶!

    十年来根本没有男生能近她十公尺以内,都是他老兄的杰作。

    谁都不许垂涎我的悠悠!

    他大手一张,牢牢搂抱着她。这是他一生一世的信念。

    她抬头看他,分不清这是小男孩般的占有欲,还是他所谓的爱情。就像他们很习惯的依偎一般,在情感上也掺杂了各式各样的情分,使他们很难去界定这是爱情作祟还是友谊、亲谊

    时间差不多了。

    白逢朗打点好了方位,宣布道。

    大伙全走向他,由他依四方位安排好护令使者的位置,让殷佑坐在中间。

    再划出一道结界,防止在施法时有意外产生。

    日、月、星在结界之外,站定形成三角形,唯一的作用是看戏兼以防万一。目前叛军已消灭得差不多,但难说会不会有其他宵小觊觎狼王令,想伺机而抢。

    一切就定位后,就见殷佑召唤出体内的狼王令,将它移至头顶上方。一长串的咒语驱动着圣令发出金光,将殷佑笼罩住。

    当殷佑由人形化为狼形时,金光已强烈到令人睁不开眼。于悠指示其他三人咬破手指,结出手印──

    那些流有狼王血液的血滴,并未向下滑落,竟飘浮在半空中,缓缓涌向金光的中心点。在于悠的咒语下,当血滴与殷佑融合时上立于中天的月光像是一只探照灯似的,笔直垂下一束光源与咒法融为一体

    蜕身的过程已开始──

    金光中,逐渐浮现一根一根的金毛,愈来愈多、愈来愈多的围绕在金光之中,形成华丽灿目的流光。

    当金光由强烈趋于和缓时,飘浮的金毛在失去力道的搅动后,几乎要四散于风中了,但白逢朗此时突地施法围出一大片布幕,在金毛即将飞杀,罩住了所有纳了来,形成一小只布袋;取绑缩为巴掌般的大小。

    整个过程历时十五分钟。当金光尽敛时,大伙见到的还是殷佑,没多一个眼睛,也没少一枚耳朵。

    季曼曼甩了甩微微作痛的手指头。

    有成功吗?怎么还是一样?

    逢朗,你在做什么?收集胎毛要做毛笔去卖吗?

    朱水恋问着心上人。

    不是,它有其它作用。

    白逢朗将袋子收纳入袖子中,轻轻地道。

    于悠站在殷佑面前。他仍盘坐在地上,调息自己体内汹涌的波动,苍着驾驭那些如猛虎出柙的巨大力量。

    她不打搅他,眼光定在他额头。那破碎的疤痕中间,似乎隐隐浮现出什么图腾似的那是什么?

    她知道他那道伤疤的来由。也就是他第一次溜来人界,差点成了狩猎者的战利品所留下的伤痕。但隐在伤痕底下的那是什么?

    比别人多具备了特殊的感应力,使得于悠总能很精准的察觉不对劲的地方。

    怎么了?

    韩璇走过来问。

    璇,你看不看得到他眉间的金光?

    我看不到。

    她见到的只有浅红色的伤疤。

    金光拱聚在伤疤底下,像隐隐约约在形成一种特殊的图腾

    于悠连忙拿过韩璇正在批阅的文件,以空白的背面试图绘出那图形。

    白逢朗等人走了过来。

    那是什么?

    水恋问他。

    金狼族的封印。

    白逢朗微笑的看着。

    什么意思?

    韩璇盯着纸上复杂的线条。

    没什么意思。

    星罗淡淡地讽道:'不过就是金狼王在自己儿子身上动了些手脚罢了。'

    啧!有说等于没说。

    季曼曼嗤声道。

    逢朗?

    还是指望由正常人来说明比较简单明了易懂,不致于听完后还得吐出三桶血抗议。

    白逢朗正要说明,但已收功完毕的殷佑已发出凄厉的哀嚎,哇哇大叫不已──

    怎么会这样?臭父王!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可恶!可恶!不去冥界救你了!哇──呀!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也就是狼界),有一个金狼王子,名叫殷祈。在取得全族的支持后,决定统合狼界各族;资源共享,福祸共担,制定统一的律法,不再姑息任何一族去包庇犯罪,也不再容许恃强凌弱的事件不断上演,搞得狼界无一日安宁,仇恨绵延了世世代代。

    身为一个天才型的修行者,他不到一千年的时间便已是全狼界法术最顶尖的人,更可怕的是他独创了许多前所未见的咒术,要不是殷祈生性淡泊,又以玩乐为重,若兴起君临天下之野心,也不是达不到的事。

    殷祈的观念是这样的:连他这么个旷世奇才,无与伦比、谁与争锋的人都没想当狼界至尊了,其他那些三脚猫,既无德又无能更无智的家伙若敢去妄想,岂不是存心侮辱他?

    所以他只好一一收服了来,强迫那些自以为强国的部族签下联邦同意书,并以王血为誓。相较于两、三个强族的不乐意,弱小的部族可说是欢天喜地了。

    狼族五百年的世,可说是殷祈强力运作出来的。

    于是,当他心爱的妻子有了身孕,并吐得死去活来时,他便已推算出来自己将得付出什么代价──恐怕将会从他的儿子开始,下一代的金狼族子民都必须承受逆天而行的后果──度得过,生存;度不过,灭族。

    夫妻俩商量后,决定让自己的孩子去担起全族的劫难。而殷祈更以毕生之力去加强这胎中孩儿的承受力,反正他逆天而行的事件已太多了,不差这一件。

    殷佑能够活着出生,可以说是命大,因为在殷祈施法护他的同时,全金狼族的祈咒师也将全族的运势危厄导向王后的腹内,由小金狼一点一滴的承担。这过程里,死胎的机会是百分之九十。

    所以殷佑退化回数万年前的狼胎模样出生,可以说在胎儿时期便已打了一场艰苦的仗。

    当祈咒师将厄运送绘胎儿承受时,便无法反向的施予祝福,或助他蜕身。然后,殷佑这身护体的皮毛,同时又成了限制他习法的障碍。

    如果殷佑没能在出生的五十年内完成蜕身,那么当他修行的层级愈高,身体便愈负荷不了,最后仍是得暴毙而亡。而不修行,则只有十年的寿命

    所以当狼王夫妇苦思着解决办法时,也就放任独生爱子成日顽皮捣蛋,没强迫他天天学习。最后还是顽皮的殷佑因为误闯了人界,开散了与人类的缘分,才让殷祈觅得一线生机。

    殷佑在人界所遇到的那一对人界情侣身上具有祈咒师的潜质,很少很少,但对殷祈而言却够了;特地将狼王令交付,就是为了藉此导引出他们的特质,相信长期蕴化下去,他们的下一代将能拥有辅助殷佑蜕身的能力,同时令牌也能保护他们不被邪异所扰。

    好啦!儿子的小命确定已能保住了之后,殷祈又开始忧国忧民起来了。

    他跟长老们关在会议室三天三夜,虽然是四十九票对一票,但他很没有民主素养地宣布:

    儿子是我的,你们反对无效。

    就这样,他独裁的下了一道决定!

    将全金狼族族民们的一灵一魂寄生在小王子身上,以皮毛掩护,封印咒令下在殷佑的眉心印堂。

    这种做法是为了以防万一。倘若金狼族注定了要灭族,那殷祈偏要藏起族人的一灵一魂,随着殷佑共存亡。

    在狼界,每一个死亡的人皆必须魂魄完整才会被冥界接引走,若是不完整的灵魂,就会停伫在原地,脱不出肉体,即使是死亡,也像沉睡一般。

    倒楣的殷佑不仅是个退化过的胎儿(请想像现代人生出北京猿人的模样),后来还因他的金毛有遮蔽作用,再加上他在人界受过伤,方便藏住封印,全族人的小命就放在他身上了。若有个万一,殷佑便是数万生命的刽子手

    逆天之举可说是罄竹难书,也难怪冥王坚持要请他到冥界作客。

    但对殷祈而言,'规矩'这东西太没道理。所谓的'天规',是用来挑战以求进步的。如果他能用方法使周遭人过得更好,那他会做;如果有法子可以守护他的族人,逆天又何妨?

    没被揭非好运,就算被揭发了,至少努力过就好。

    一如他知道自己的孩子将要受苦,但他会努力让儿子得到生存的机会。而他也争赢了,不是吗?

    即使因为身上带有守护族人的封印,让殷佑原本只要睡一百年,却成了睡五百年好命苦的殷佑啊。

    莫怪他要哇哇大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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