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琅终于见识到了男主那种近乎逆天开挂的气运。
他们在荒无人烟的地方, 很幸运了遇到了一挂采药的村民, 在当地的小村落里修养了五六天之后, 琳琅伤势逐渐好转。为了躲避战火的蔓延, 两人商量着一路向北。
北边除了是狄人的地盘,还依附着不少小型部落, 基本是靠天吃饭, 驱着一群牛羊, 走到哪就在哪里安家。然后他们又很幸运跟一个民风淳朴的部落交上了朋友, 缘分的起因是燕昭烈顺手从发狂的马儿救出了一个孩子。
那个孩子还刚好是首领的小儿子。
于是两人在奈曼部落中受到无比热烈的欢迎与至高礼遇。
燕昭烈比琳琅适应得很快, 他原本就接受过系统的语言教习,琢磨了半个月,就能自如与部落的人对话。
琳琅知道燕昭烈迫切融入部落集体,是为了更好的筹谋两人今后的日子,她看透也不说破。少年嘛, 总是爱面子的。
然而,不管是作为世子、指挥使、骠骑大将军,燕昭烈始终是人群中最耀眼的天之骄子,这光环并没有随着他失去所有身份地位而变得黯然。
相反,现在的世子爷洒脱极了, 犹如骄阳般炽热, 生生不息。
跟着部落的男人去打猎、放牧、赛马,在烈日的曝晒下, 养出了一身古铜色的腱子肉, 那双眼睛愈发湛湛有神, 部落里的未嫁少女被他勾了魂的不在少数,有的胆儿大的,天天守在他经过的帐篷前,只为跟他说上一两句话,或是摘把野花什么的表达一下自己的爱意。
通常的情况,燕昭烈都会冷着一张脸,熟视无睹走过,致使一片芳心破碎。
时间长了,那些女孩子撞得头破血流,见怎么也夺不下这朵高山冰莲,就悻悻然收回了心思。
她们甚至同情琳琅,整天对着这么一张冰山脸,这日子过得还有什么意思?
后来部落的少女们发现,人家哪里是冰峰雪莲,只不过是对她们格外冷淡加无趣而已。对着他那个年轻美丽的妻子,他娘的,好比那开屏的雄孔雀,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在发情求偶状态,牵手、拥抱是日常习惯,只要他逮住机会,随时随时就能不要脸,哦不,应该说是耍温柔。
这只雄孔雀仗着自己的骑术精湛,往往是把琳琅掳上马,然后做一些儿童不宜的禁事。
等琳琅下了马,脖子那块基本是不能看的。
全是被某个牲口硬生生吮红的。
适应游牧生活之后,彬彬有礼的世子爷也变得野性十足,很多时候根本不知道“节制”是什么玩意儿。
你要是反抗,那更好,他直接绑了双手霸王硬上弓。
旁人问起琳琅脖子的红痕,她面不改色,在燕昭烈玩味的视线中很自然说是被一只巨毒蚊子咬的。
然后这牲口更自然补上一句,没错,这蚊子还特别该死,认主人的。
他撒谎的表情太过真实,情窦未开的少男信以为真,还真对琳琅表示九分的怜悯。
琳琅微笑着,伸脚狠狠碾压了罪魁祸首的脚背。
燕昭烈表情不变,游刃有余弯下腰,往她的耳边吹了一口热气,撩得很,“这样踩根本不过瘾,要不咱们去帐里,你可以随便扒光我的衣服——”
部落崇尚武力至上,这里的男人们性情豪放疏狂,燕昭烈很快就被他们带沟里去了,不像山洞的腼腆,说起情话来热辣辣的,大胆又直白,直叫人面酣耳热。
琳琅手指轻弯,拨弄着颊边的翡翠玛瑙链坠,粉芙蓉女袍绣着黄金团花,披着红锻织锦短坎肩,鲜明的异族装扮为她增添了几分浓艳的风情。
身后是辽阔的草原天地,苍翠润碧,女子眸波也仿佛浮漾起新绿的光,颇为妩媚斜了燕昭烈一眼,回敬道,“去帐篷多扫兴啊,别人又看不见你摇床——”
得,原来真正百无禁忌的主儿在这里。
幸亏世子爷最近晒黑了不少,脸上那团红晕才不至于那么明显,他赶紧堵这位主儿的嘴,从人前拖走了。
只是论段数他怎么能跟琳琅比,手心被一片薄薄的温热掠过,紧接着涌起酥麻的滋味,原来是细细的小糯牙轻轻衔咬了掌心嫩肉,宛如钩子,不疼,却扯得他魂不守舍。
于是众人看见,那威风凛凛的凶禽猛兽,软了筋骨,软了意志,变成软乎乎新发酵的面团,任由一个女人坏笑揉弄。
啧,原来是纸老虎啊,一戳就破,真是太没出息了。
简直有失我大好男儿本色。
众人摇头扼腕。
部落的夜晚总是格外热闹的,宽阔澄净的天穹下,星河垂落,大家伙们围着一人高的篝火,载歌载舞的,演绎了一出出草原儿女的直爽风情。
琳琅是最赏脸的,就算不跳,也会随着人群的节奏打着拍子,不同于部落女子的活泼直率,她生得明眸善睐,温柔多情,腰段袅袅如春月柳,锦上花,不艳饰也出落得清丽绝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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